您好,欢迎进本站
山东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实习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7-11-22   字体:【

 

 山东中医药大学

关于印发《实习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各实践教学基地:

《山东中医药大学实习考核办法》已经学校研究决定,现正式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17年11月21日

 


山东中医药大学实习考核办法

 

毕业实习是综合训练学生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最后教学环节。为加强学生基础知识学习,促进学生进一步熟练掌握基本技能,强化实践能力,保证教学效果和实习质量,培养合格的中医药人才,根据《山东中医药大学实践教学管理规定》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各专业特点及实习大纲要求,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医学类专业实习考核办法

医学类专业实习考核包括实习前培训考试、实习病案书写、实习出科考核、微型临床演练评估(Mini-CEX)、临床技能考试、客观结构化临床考试(OSCE)、实习报告考核等内容,各专业不同,每部分所占的学分不同,具体学分参照各专业培养方案。

(一)实习前培训考试

根据我校有关要求,医学生在进入毕业实习前应进行实习前培训,以提高认识,掌握相关实践知识,顺利进入实习岗位。实习前培训考试作为一门独立考试课程,其考试成绩计入《学业成绩表》,作为颁发毕业证和授予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不合格者(包括按规定补考后)不能进入毕业实习阶段。

1.培训内容及时间。主要由职业素养、中医综合知识(含针灸推拿知识)、西医综合知识等模块组成。凡实习前取得我校临床技能培训中心考核合格证明或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执业医师分阶段考试的学生,可以免于实习前培训考试,直接认定考试合格。具体事宜按照当年通知安排。

2.考试时间。培训结束后,由教务处安排集中进行考试。

3.记分办法。成绩及格者获得相应的学分。

(二)实习病案书写

《实习病案》是临床医学专业实习生毕业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1.考核要求

1)实习生按学校要求,从本人在医院中书写的住院病历中挑选一定数量的病案,誊写到《实习病案》上,由带教教师写出评语。毕业实习结束返校时,由本人带回学校。

2)在实习结束前由学校及各实习教学基地进行抽查。

2.记分办法。全部完成并符合要求者获得相应学分,不符合要求、弄虚作假者不予记学分。

(三)实习出科考核

实习出科考核成绩计入《学生实习成绩册》,作为颁发毕业证和授予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

1.考核内容。实习考核为实习医师在本科室的综合实习成绩评定。

1)带教教师根据实习医师在本科室的实际表现,在认真考察学生的思想状况和业务能力后,于学生实习结束时,在组织纪律、学习态度、基础知识三个方面,结合考勤情况,全面、公正给学生评定成绩。其成绩填入《学生实习成绩册》中“实习成绩评定表”,不得涂改。

2)学生在离开教学基地前,基地教学管理部门将学生的各科成绩进行汇总,并根据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给出学生的综合成绩,最后计算学生在本院实习期间的总成绩,同时加盖公章。

2.考试组织。各实习科室根据本医院、科室以及实习学生的实际情况安排考核。

3.记分办法。

1)全部完成出科考核并合格者获得相应的学分。

2)请假时间累计超过某科室实习时间的二分之一以上者,不予记学分。

3)《学生实习成绩册》经抽查不符合规定者,成绩作废,不予记学分。

(四)微型临床演练评估(Mini-CEX)

1.微型临床演练评估(Mini-Clinical Evaluation Exercise,简称Mini-CEX)是一种评价实习学生临床能力并具有教学功能的测评工具,作为学生实习过程中形成性评价考核的一种方式。

2.带教教师根据《山东中医药大学微型临床演练评估(Mini-CEX)评价标准》对实习学生进行评价,填写《微型临床演练评估表》;每个实习科室需对学生进行两次评价,一般入科第一周进行一次评价,出科前一周进行一次评价,同一学生的两次评价应由同一位带教教师进行。

3.《微型临床演练评估表》共分为7个考核项目,每项分值为9分,最终成绩为各考核项目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有效数字)。考核实行等级制,其中0-3.9分为不合格,4.0-6.9分为合格,7.0-9.0分为优秀。

4.带教教师及实习学生均需参加考核满意度调查,同时对本次考核写出书面反馈意见并签名。

5.学校统一印发《山东中医药大学微型临床演练(Mini-CEX)记录本》。每份评估表一式两份,手写原稿填写完成后,将复写稿(黄色纸张)沿虚线撕下,交各基地教学管理部门进行考核数据汇总分析,存档备查。手写原稿由学生交所在学院留存。

(五)临床技能考试

临床技能考试作为毕业生一门独立考试课程来对待,作为颁发毕业证和授予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凡实习期间取得我校临床技能培训中心考核合格证明或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执业医师分阶段考试并考试合格的学生,可以免于临床技能考试,直接认定考试合格。

1.考试时间。每年的6月份,具体时间由学校在考试前通知各实习基地。

2.各专业考试内容

1)现场临床病例考试

①该项考试重点考查学生对常见病、多发病及部分疑难病证的诊治能力。

②各考点选出典型病例,由考生运用中医四诊与现代医学的理化检查手段,现场诊治病人。

③中医、针灸推拿各专业(方向)本科根据所考的临床病例进行病例分析笔试。

2)综合口试

考试教师根据所考病人的病情等,综合提出问题,由考生现场回答。该项考试主要考查学生对中西医临床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掌握情况。出题范围由各学院根据专业方向进行确定。

3)如专业做出调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试内容。

3.各专业考试项目及评分

1)中医各专业(方向)本科

四诊、采集病史、体检;书写完整病历;整体印象;技术操作;口试等,合计100分。

2)针灸推拿各专业(方向)本科

四诊、采集病史、体检;针灸推拿手法现场技术操作;口试问答;书写完整病历等,合计100分。

4.考试组织程序

1)学校教务处负责毕业临床技能考试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学院、各设考点的实习基地根据当年的考试通知具体安排落实考试工作。

2)各考点委派若干名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教师,分别与学校主考教师组成考试组,每组3名教师,同时测评一名学生,按规定的考试项目进行考试评分。学生的得分取3名教师评分的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

3)每组教师应事先选择好符合考试要求的临床病例,统一编号,由考生临时抽签决定考试床位及顺序。

4)各专业实习队须按照学校统一安排次序参加考试。考生的考试顺序由基地教学管理部门或实习队长决定。考试名单及次序排列表,按考试通知中规定的考试日期前2天确定。各考点考试期间,有关年级的辅导员应在各考场巡视,协助安排考试,做好考试的联络协调工作,以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5)考生应记清考试日期。除参加考试的时间外,一律在原科室实习,违者按照考勤有关规定处理。

5.考试要求

1)各考点的分管领导及各专业的主考教师,须按照本办法及当年的考试通知,认真组织、参与毕业考试工作,提高认识,严格把关。

2)主考教师对学生考试的评分应当天完成。考试评分表与完整病历等试卷,应由主考教师签字,各考点教学管理部门签字、盖章后交有关学院存档;考试成绩表一式三份,一份考点存档;二份交学校(一份交各学院,成绩计入学生档案;一份交学校教务处)。

3)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作弊者按《山东中医药大学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4)每年考试工作结束后,请各考点写出书面考试总结,提出改进意见,报各学院。

6.记分办法。考试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学分。不及格者(包括按规定补考后)不予记学分,做结业处理。

(六)客观结构化临床考试(OSCE)

1.客观结构化临床考试(Objective  Structured  Clinical Examination,简称OSCE)能够比较客观地对医学生临床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进行评估,旨在通过考核,提升临床教学质量和水平,强化考核规范,注重考核学生理论素质与实践能力,提高实习效果。

2.考试内容:OSCE考试模拟医院场景,由考生通过一系列的“考站”(一般为9站),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病史采集、体格检查、中医和西医技能操作、相关辅助检查的临床判读等要求。各专业可根据专业特点制定考试具体实施方案。

3.组织方式:OSCE考试以各临床教学基地临床技能培训中心为平台,由学校统一组织,各相关学院和临床教学基地具体负责落实。考试成绩作为衡量实习学生总体实习效果的重要参考。

(七)实习报告考核

1.内容要求。实习报告在临床实习的基础上完成,运用基础理论知识结合临床实践,进行比较深入的分析、总结。实习报告内容要求实事求是,简明扼要,能反映出实习基地的情况及本人实习的情况、体会和感受等,字数不少于2000字。

2.时间要求。实习学生应在实习结束前1个月将实习报告交各实习基地进行考核。实习报告是学生对整个实习阶段进行总结与说明的书面材料,是反映学生毕业实习完成情况的一个主要内容,也是对毕业生的又一次培养和训练,作为学生实习过程中形成性评价考核的一种方式。

二、非医学类专业实习考核办法

非医学类专业实习考核主要包括实习前教育、实习纪律、实习过程、毕业论文等四部分组成。考核的其他内容和各考核项目成绩所占比例由学院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一)毕业实习前教育

根据我校有关要求,学生在进入毕业实习前,必须进行实习前教育,以提高认识,掌握相关实践知识,顺利进入实习岗位。

1.内容及时间。毕业实习前教育以讲座形式进行,约1-2周内完成,按照当年通知具体安排。学校有关领导、专家以及实习基地有关人员就毕业实习的目的及要求,《学生实习鉴定手册》的填写,实习基地的有关规章制度以及毕业论文撰写等内容进行岗前教育。

2.组织形式。由各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记分办法。各相关专业、班级的辅导员对学生进行考勤,按要求完成实习前教育者获得相应学分。

(二)实习纪律

1.学生在实习期间应积极贯彻和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令,严格遵守《学生守则》中的各项规定及实习单位的安全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

2.严格遵守纪律,及时签到。不迟到、不早退,若有特殊情况(因事、因病)需要按学校请销假流程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参加实习累计达3天以上以及违反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而不服从管理者,将视其情节,给予不同程度的纪律处分。

3.实习考勤表是考核学生出勤的重要依据,不得随意涂改或丢失。实习学生进入实习基地后将实习考勤表交带教教师管理,带教教师根据学生的出勤情况认真填写。实习结束后,实习考勤表交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学院根据学生的实习考勤表进行考核,符合要求者授予相应的学分。

(三)实习过程

学院通过“校友邦大学生实习实践平台”对学生实习过程进行管理与监控,毕业实习过程考核成绩作为颁发毕业证和授予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

1.考核内容。毕业实习考核为实习学生在实习基地的综合实习成绩评定。带教教师根据实习学生在本实习基地的实际表现,在认真考察学生的思想状况和业务能力后,于学生实习结束时,在组织纪律、学习态度、基础知识、实习周志完成情况等方面,结合考勤情况,全面、公正评定学生成绩。其成绩填入《学生实习鉴定手册》中,不得涂改。

2.考试组织。各实习基地根据本单位及实习学生的实际情况安排考核。

3.记分办法

1)全部完成考核并合格者获得相应的学分。

2)请假时间累计超过某学科实习时间的二分之一以上者,不予记学分。

3)实习期间累计缺勤(包括事假、病假等)不得超过2周,超过者不予记学分。

4)《学生实习鉴定手册》经抽查不符合规定者,成绩作废,不予记学分。

(四)毕业论文考核

1.内容要求。详见《山东中医药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2.时间要求。学校提前6个月向各学院、实习基地和实习队下发撰写毕业论文的通知。学生应在毕业前2个月将毕业论文交各学院评审。

3.记分办法。毕业论文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学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记学分,不得毕业。

三、相关说明

(一)本考核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先前制定的实习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二)本考核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17年11月21日印发

 

办公电话:0531-89628099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4655号外国语学院
版权:山东中医药大学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