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意见》(鲁办发
〔2018〕47 号)规定和《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 1)要求, 山东省第三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启 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基本要求
本次申报参评成果为 2018 年 1 月至 12 月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符合《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成果。(2014 年 1 月至 2017 年 12 月期间未参加过评奖的成果也可以申报参评。上推至十一届三中全会,没有获得过省部级奖励但取得重大经济 社会效益、产生重大影响并被一类出版社出版的著作和CSSCI 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核心级别以上期刊、SCI、SSCI、A&HCI、CSSCI 来源集刊、《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等报刊引 用 200 次以上的成果也可以申报参评)。
每位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除外),每项成果只能申报一次,不准多渠道重复申报。各授权推荐单位组织推荐上来已参加过省评选会议但落选的成果一概不准再次申报(网上审核通过但未被推荐到省评奖办的成果仍可以继续申报)。重复申报参评,一经查实,取消该申报者五年申报资格。
二、申报程序
本次评选采取网上申报审核、成果发布、重复率检测、各授权单位组织推荐、书面材料报送、书面材料审核、客观赋分、 专家接龙打分、专家会议评选、省评委会审定、公示、公布、表彰奖励的办法进行。申报基本流程请参照:附件 5《鲁社科奖办字〔2020〕1 号关于山东省第三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推荐的通知》。
三、书面材料报送
每份成果报送如下纸质材料:
1. 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
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须分别经申报者所在单位负责人、授 权推荐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其它两份做匿名处理。匿名是指将成果中所有能透露出作者个人信息的内容进行 遮蔽,如果有故意遗漏或遮蔽不严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2. 申报的成果
一式三份,其中论文、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文稿需提交一 份原件和两份匿名复印件;著作需提交一份原件和两份匿名原件。
3. 参评成果反响情况
一式三份,其中两份匿名,装订成册,材料顺序与《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内参评成果有关情况所填内容顺序一致。反响情况包括转载、引用、书评、文评、兼评、消息、简介、县(市、区)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党政部门采用(需提供被采用的文件、方案等原件物证,文件、方案起草单位采用证明并标注被采用内容)、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需提供 领导批示复印件)、科普类著作印数(以版权页标明印数为准, 多次印刷的需提交各次版权页,或出具《图书印刷委托书》)等。 课题类成果反响情况装订时,以下两种用于引证检索的反响材料集中放在前面,以便客观赋分查找:一是以著作形式结项的, 其最高等级出版社出版的(或反响最大的)成果的反响材料; 二是以论文形式结项的,其最高级别刊物发表的(或反响最大的)论文的反响材料。课题其它反响材料放在后面。
4. 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
申报成果的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复印件一式三份,两份匿名,申报者在实名首页手写签名。
5. 少数民族语言或外文类成果加报材料
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出版的著作,应上报主要章节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以外文公开出版的著作,应上报主要章节的中文翻译;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发表的论文,应上报全文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以外文公开发表的论文,应上报全文 的中文翻译;外文类成果检索证明;国外电子期刊发表的成果DOI 号码网上检索页。均为一式三份,两份匿名。
6. 课题类成果加报材料——立项书和结项书
课题类成果需提交立项书和结项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两份匿名),省社科联结项优秀课题出具优秀证书原件、
复印件(一式三份、两份匿名),原件经省评奖办审核后退还。 7.著作类成果加报材料——CIP 核字号网上检索页
申报者做CIP 核字号验证后,提交检索页打印件一份并手写签名。
8. 推荐成果明细表
授权推荐单位报送成果时,需同时报送推荐成果明细表, 并录入每项成果的客观得分。纸质版由相关负责人手写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省评奖办邮箱。
9. 客观赋分表
每项成果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客观分数评价标 准及赋分表》,具体到每个小项的分值。
10. 授权推荐单位评选委员会意见表
授权推荐单位报送成果时,须填写授权推荐单位评选委员 会意见表,对意识形态问题把关、重复率、外文类成果归属等作出承诺和证明,《推荐单位评选委员会意见表》须加盖授权推荐单位公章。
所有书面材料均作为档案材料,不予退还。
四、有关时间节点
1. 成果网上申报时间
2020 年 2 月 1 日上午 9:00 至 21 日下午 5:00,逾期服务器不再开放。
2. 授权单位组织推荐和书面材料报送时间
2020 年 3 月 24 日 16:00 前,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事项
1. 评奖实施细则、评选表、授权推荐单位评选意见表等均 可在网上查询、下载。
2. 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 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材料报送地址:长清校区行政楼 201 联 系 人:王杰琼
联 系 电 话:0531-89628775 15910083614
邮 箱 :sdutcmkycbj@126.com
网 址:http://123.232.119.103:8083/pjsb/
附件:1.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2.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
3. 关于山东省第三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重复率检测方式方法说明
4. 授权推荐单位评选委员会意见表
5. 鲁社科奖办字〔2020〕1 号关于山东省第三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推荐的通知
山东中医药大学科研处
2020 年 01 月 07 日